因果論述很微妙...以這篇新聞為例,觀點擺在「愛好殺人類電動->造就隨機捷運殺人魔」。但仔細看其他論述:「除了上學幾乎都待在家裡,沒有朋友也沒交女友,每個月的手機電話費約3、4百元、喜歡玩殺人格鬥類遊戲。」
這段描述可讓我們延伸解釋:不會有人責怪,為何沒人願意跟他交友,甚至女朋友,但卻可以一股腦怪遊戲。因為我們認為:交友和交往是自由的,選擇要不要玩暴力電玩也是自由的。前者,沒有人有義務跟一個宅男(按:原來宅男就是未爆彈?)交往,縱使可能可以安撫這類未爆彈。縱使價值和後果如此崇高,女生仍追隨型男,男生也不見得願意伸出援手。後者,既然他選擇被電玩影響,那就是自作孽!
真的如此嗎?因果真的如此清晰可以斷定?試想,成為殺人狂的原因,是否為:「一個人究竟是因為沒朋友,沒女朋友,調劑生活,而把心力放在電動?」,還是「因為把心力放在電動,而沒有朋友或女朋友?」值得大家深思而非責怪,因為問題不在遊戲而在女友有無的話,你我可能都是下個捷運殺人魔。
「捷運殺人狂鄭捷的犯案動機究竟為何?警方找來鄭嫌父母了解,企圖從中尋找蛛絲馬跡。鄭嫌的父母告訴警方說,兒子是名宅男,除了上學幾乎都待在家裡,沒有朋友也沒交女友,每個月的手機電話費約3、4百元,唯一的喜好是打電玩,喜歡玩殺人格鬥類遊戲。(突發中心/新北報導)」---引文,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realtimenews/article/local/20140521/402045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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真的如此嗎?因果真的如此清晰可以斷定?試想,成為殺人狂的原因,是否為:「一個人究竟是因為沒朋友,沒女朋友,調劑生活,而把心力放在電動?」,還是「因為把心力放在電動,而沒有朋友或女朋友?」值得大家深思而非責怪,因為問題不在遊戲而在女友有無的話,你我可能都是下個捷運殺人魔。
「捷運殺人狂鄭捷的犯案動機究竟為何?警方找來鄭嫌父母了解,企圖從中尋找蛛絲馬跡。鄭嫌的父母告訴警方說,兒子是名宅男,除了上學幾乎都待在家裡,沒有朋友也沒交女友,每個月的手機電話費約3、4百元,唯一的喜好是打電玩,喜歡玩殺人格鬥類遊戲。(突發中心/新北報導)」---引文,http://www.appledaily.com.tw/realtimenews/article/local/20140521/402045/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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